关于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改造提标及四期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23信息来源:基础设施事业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现组织对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改造提标及四期扩建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按照程序,现公示有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改造提标及四期扩建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及工程范围
      建设规模: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改造提标及四期扩建工程提标改造规模为25万m3/d,扩建规模为5万m3/d。本次建设完成后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30万m3/d。
      建设地点:本项目用地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环湾大道与规划长沙路交口,现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南,现状为市政预留用地。
     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5.86亿元。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必要性:本工程的实施,扩大了李村河污水厂的处理规模,提高了出水水质,能够有效提升李村河水环境质量,有利于青岛市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对加快改善半岛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半岛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示重点征求周边群众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建设的诉求及对项目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运营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2、项目建设、运营对正常生产、生活有何影响;
     3、对项目主要担忧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对项目建设、运营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分析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0年6月23日-2020年6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  0532-68895809
                   刘  工      电 话:0532-68895812
      传 真:0532-80779922E-mail:1098373363@qq.com
     (注:法定工作日外,请以传真和邮件为主)


2020年6月23日